麻浦区介绍

全新的麻浦,更加美好的麻浦

设立目的及任务

 

关于麻浦区

作为负责行政和信访业务等工作的机关,
于1944年10月23日,依据《总督府令》第350号,
将西大门区和龙山区部分地区
分离后成立。

业务

包括指导和管理区的洞行政、调整行政区域、征收并登记各种税金、制定稳定地区物价的对策、管理公共劳动事业、选定生活垃圾处理业者、计划再利用业务、管理社会福利设施、评估并管理低收入居民、命令改善污染环境防止设施和征收排放负担款、检查公共设施、新建和修建道路、建筑许可和竣工处理、居住环境改善事业和城市策划、整理土地区划、各种信访咨询和签发信访文件。